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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集团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05-26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切实加强2014年市文旅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市政府下达的《无锡市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现将《2014年市文旅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2014年市文旅集团安全生产工作
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为认真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政府安全生产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文旅集团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告知承诺书》目标和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集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责任

  (一)控制目标

  完成市政府和文旅集团下达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任务,全年不发生生产安全(含游览责任)死亡事故和多人重伤事故,火灾事故和交通有责事故不超过控制指标,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事件。在管辖范围内发生一切事故负主体责任。

  (二)责任要求

  1.市文旅集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董事局主席负责制,集团主要领导为全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集团分管负责人为分管工作直接责任人,按分工组织全集团相关单位、条线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的条线工作和职能部室的安全工作负责。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分管工作直接责任人,按分工做好相关条线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按职责分工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组织体系

  1.市文旅集团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评、奖惩等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

  2.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党群工作部)负责全集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3.集团基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主要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相关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市文旅集团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告知承诺书》和《2014年市文旅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等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同时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按时向集团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主要领导(或委托的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重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领导小组,逐步形成“职责明确、标准清晰、部门负责、科技支撑、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无锡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意见》(锡政发[2012]261号)的要求,在本单位建立起“有平台、明职责、全覆盖、能考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4.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本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监督、指导所属部门或单位安全整治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责和单位特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明确监管范围、监管对象和监管标准,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的重点、内容、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主要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带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平台、简报、安全宣传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康杯”、“夏季百日安全生产”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举行防灾避险应急演练等强化公众安全宣传效果,提升职工安全素质。

  6.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科学编制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时如实上报各类事故,不瞒报、谎报或者拖延迟报,及时参与或配合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落实防范措施。完善和落实事故问责制度、约谈制度。及时通报本部门和单位典型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件,落实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决定,及时报送处理决定落实情况。

  三、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

  1.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和实施差异性的考核细则。根据重点工作与整体工作相结合、动态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条线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平时季度考核分值占总分的45%,年终考核分值占总分的55%。

  2.各单位每季度对本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序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等内容,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同履职报告书面报送集团党群工作部。

  3.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统计时间从上年12月1日0时起至当年11月30日24时止。2014年6月10日、11月25日前,各单位将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书面自查总结材料,报送集团党群工作部。

  4.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和管理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由集团考核组对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分别进行评查。

  5.目标责任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优秀(100—90分)、合格(89—80分)、不合格(79以下)三个等次。考核标准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进行。

  (二)奖惩

  1.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将各单位考核结果与集团年终考核、工资绩效相结合。

  2.集团考核组依据考评得分,提出考评意见和奖励方案,经集团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报集团批准后,由集团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按相关规定实施奖励。

 

    附件:

    1、2014年市文旅集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

    (适用单位:鼋头渚景区、锡惠景区、梅园景区、蠡湖(蠡园)景区、动物园、票务营销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园林景观公司、物业安保公司、园林设计院、园林监理公司、环域公司)

    2、2014年市文旅集团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

    (适用单位:建管处、古建公司、绿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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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无锡市文旅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