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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无锡市民主评议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民主测评方案

时间:2012-09-27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深入了解各参评单位开展评议活动情况,检验评议活动工作成效,促进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民主评议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活动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学校、医院、铁路、民航、城市公交、旅游、殡葬、银行、通信、供电、供水、有线电视等12个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进行民主测评和评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测评实施

    民主测评在市评议活动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进行,由市评议活动办公室统一制定民主测评方案和民主评议测评汇总表,由各市(县)、区评议活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做好与各镇(街道)评议活动办公室的衔接,各市(县)区、各相关镇(街道)评议活动办公室负责邀请测评人员参加测评活动,并做好与辖区被评单位的协调工作。

    二、测评程序

    各市(县)区、各相关镇(街道)评议活动办公室,按照《2012年无锡市民主评议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实施意见》规定,组织好各市(县)区公共服务单位和基层公共服务单位的现场评议工作,现场评议按照参评单位报告自查自纠情况、政风行风监督组通报明查暗访情况、评议代表质询提问、无记名投票的程序进行,参评单位报告自查自纠情况的形式,由各市(县)区、各相关镇(街道)评议活动办公室,根据现场评议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有条件的要邀请公证员参加。

    各市(县)、区评议活动办公室集中时间组织与被测评单位无关的人员作为计票、复核、监票工作人员,清点、统计、汇总票数及测评情况,5天内在评议所在地公示栏内公示。

    三、测评对象

    各市(县)、区公共服务单位和街道(镇)基层公共服务单位。

    四、参加测评人员

    基层公共服务单位现场参评人数为100人,基层单位驻在镇(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占测评人数的10%);镇(街道)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应占测评人数的20%);所属行政村(社区、居委)“两委”委员(应占测评人数的20%);辖区服务对象(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应占测评人数的50%)。

    市(县)区公共服务单位现场参评人数为150人,其中管理服务对象100人,社会各界代表50人。

    参加测评人员由市(县)区、基层单位驻在镇(街道)评议活动办公室召集。参加测评人员原则上应分布到公共服务单位所管辖的所有服务对象和基层组织。

    五、测评内容

    (一)依法办事。是否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公共服务职能,部门出台的制度规定有无违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等问题。

(二)规范收费。是否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有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费、价格欺诈等问题。

(三)办事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是否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四)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达到自身评级标准。有无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便民措施是否落实,服务态度是否良好,处理服务对象诉求有无推诿扯皮等问题。

(五)清正廉洁。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六、时间安排

9月上旬下发民主评议测评方案和测评汇总表,9月底开始进行民主测评工作, 1110前各市(县)、区评议活动办公室将测评结果报市民主评议活动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

七、综合评定

市级71个公共服务行业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 [市本级问卷满意度(30%+各市(县)区或者基层公共服务单位满意度(60%]+其他[动员部署(3%+自查自纠(5%+政风行风热线(2%分)-扣分]。无市(县)区和基层公共服务单位满意度的市级公共服务行业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 [市本级问卷满意度(90%]+其他[动员部署(3%+自查自纠(5%+政风行风热线(2%分)-扣分]

各市(县)区公共服务单位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 [各市(县)区公共服务单位满意度(30%+基层公共服务单位满意度(60%]+其他[动员部署(3%+自查自纠(5%+政风行风热线(2%分)-扣分]。无基层公共服务单位满意度的各市(县)区公共服务单位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 [各市(县)区公共服务单位满意度(90%]+其他[动员部署(3%+自查自纠(5%+政风行风热线(2%分)-扣分]

基层公共服务单位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以及扣分情况由市、各市(县)区分别组织评议监督组实施,政风行风热线由市及江阴市、宜兴市纠风办考核。

八、结果运用

市级问卷调查按照问卷方案由市评议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级71个参评单位的500份问卷调查表由71个参评单位保管1年以上,市评议活动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进行抽查复核。民主评议测评表由各市(县)、区评议活动办公室负责统计并妥善保存,市评议活动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进行必要复核。测评结果由市评议活动办公室集中向各部门行业反馈。测评结果将以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附表一:各区纠风办负责同志联系方式(单击打开) 

附表二:无锡市2012年民主评议部分公共服务行业联系方式(单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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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无锡市文旅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