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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5-09-19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锡政发〔2005264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为老年人优待服务的水平,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6069周岁的老年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使用至70周岁;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高龄优待证》。

  户口在外地及外籍的老年人,在无锡定居一年以上,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或《居留证》,也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或《高龄优待证》。

  户籍在无锡市区的老年人,办证工作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和管理。户籍在江阴市、宜兴市的老年人,办证工作分别由江阴市、宜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和管理。证件使用期间,由无锡市和江阴市、宜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别负责验证工作。

  无锡市区和江阴市、宜兴市所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和《高龄优待证》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可享受当地同等优待服务。

  三、对本市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的项目

  (一)凭《老年人优待证》可享受下列优待服务:

  1.进入无锡市锡惠公园、蠡园、吟苑、青山公园、靖海公园(不含园中园)免购门票。

  2.进入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梅园横山风景区(不含园中园)实行半价优惠。

  3.进入收取门票的文化宫(馆)、俱乐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以及体育健身等公共文化场所实行半价优惠。

  4.乘坐市区公交车可办理每月25元的IC老龄卡。

  (二)凭《高龄优待证》除享受上述各项优待服务外,还可享受下列优惠:

  1.进入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梅园横山风景区(不含园中园)、唐城、三国城、水浒城免购门票。

  2.进入收取门票的文化宫(馆)、俱乐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免购门票。

  由单位集体组织老年人经预约进入文物保护单位参观的免购门票。

  3.进入灵山景区实行20元优惠价。

  4.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交通局与无锡九龙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于200611日起执行。

  5.无锡市直属医院和区级医院对户口在市区的老年人凭《高龄优待证》和居民身份证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

  (三)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孤老(指60周岁以上无亲属者)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执行当地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本人提高20%

  (四)市(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对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的长寿补贴。市(县)、区级医院每年免费为辖区内的百岁老年人体检一次。

  (五)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优先办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其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可以申请减交或免交。公证机关在办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老年人的扶养、赡养的协议公证及申办遗嘱公证时,应视实际情况减收或免收公证费。

  (六)涉老优待服务单位,都要公开优待或优先的项目,并落实到位。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等应当为老年人优先进站、检票、上下车船提供服务。购票处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先的标志,候车船室和车船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席位。

  四、外省、市和外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来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的《高龄优待证》或本人护照进入锡惠公园、蠡园、吟苑、青山公园、靖海公园(不含园中园)和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梅园横山风景区(不含园中园)免购门票,经营机构团体购票半价优惠。

  五、加大对为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的扶持力度。对经市和市(县)、区民政部门认定,并领取民政部统一制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为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实行收费价格优惠。电费、水费按照居民价格标准收取;电话费按居民住宅电话资费标准收取;有线电视入网费按半价收取,收视费以居民价格标准按单位终端总数的10%收取。

  六、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应当按照本意见规定,切实履行优待服务老年人的职责和义务。

  七、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全市老龄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地区各部门的联系,并做好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八、江阴市、宜兴市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对老年人优待服务细则,并认真贯彻落实。

  九、本意见自2005101日起执行,以前政策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2009年1月1日补充:

    2009年1月1日起,本省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免费游览鼋头渚、锡惠公园、梅园、蠡园、吟苑等市属五大公园景区,不包括园中园和夜公园。进入景区内园中园和乘坐游览观光车、游船、索道等需按价另行付费

 

2009年12月1日补充:

各公园景区对所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实行免费入园(不含园中园、夜公园及乘坐车、船等有成本支出的服务性项目)。(文件编号:锡园管发〔2009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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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无锡市文旅集团